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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农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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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3-17 17:44:22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四川农业大学2018年
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


一、报考条件和报名时间
    硕士研究生分为全国统考、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三种方式。
(一)全国统考报名条件
      1.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毕业本科生(含普通高校、成人高校、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)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,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。
       2.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者。
       3.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毕业两年后的专科毕业生,可视为达到所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。
       4. 符合报考专业学位(公共管理、旅游管理要求本科毕业3年以上)研究生的其他对应条件。
(二)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进入复试条件
       1. 已取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。
       2. 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,社会责任感强,诚实守信,品行优良,积极向上,身心健康。
       3. 申请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者,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。
(三)单独考试报名条件
      1.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。
       2. 业务优秀,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。
       3. 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。
       4. 所在单位同意并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。
(四)报名时间(正式报名时间以国家规定为准)
       推免生:一般在9月25日前完成推荐工作,10月25日前完成接收工作。
       统考生(包括单考,非全日制):一般在9月预报名,10月正式报名。
二、招生学科及计划
       我校2018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780名左右,专业学位研究生490名左右,非全日制专业学位370名左右(最终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)。
各院所2018年拟招生计划表
       2018年硕士招生学科、考试科目和学科招生人数届时请上网查阅。
      网址:http://yan.sicau.edu.cn。
三、学制和学习年限
       1.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。
      2. 硕博连读生硕士阶段学习年限不得低于2年。
       3.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少不得低于2年,最长(包括休学时间在内)原则上不能超过5年。
四、报名程序
      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。
     1. 网上报名
       报名网站: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(http://yz.chsi.com.cn),注意查看报名公告。
       报名时间:应届生9月预报名,其余考生10月正式报名。
       2. 现场确认
       一般在11月中旬,详见各省、各考点和招生单位的通知公告。
五、初试
      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,一般在12月底。
六、复试
(一) 复试资格
       1. 初试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进入复试分数线的考生。
       2. 符合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条件的推荐免试生。
(二) 复试时间
       全国统考生和单独考试生一般在2018年的3-4月份进行,推免生一般在2017年的9-10月进行,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。
(三)复试环节
       复试包含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。
       1. 笔试包括英语听力、专业英语和专业综合知识测试,笔试由研究生院组织。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2~3门专业基础课程,加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。
       2. 面试分为导师面试与学科面试。
导师面试  导师应在学科面试前对报考自己的学生进行面试,并将面试意见及排序名单提交学科面试小组。导师不得在复试工作结束前给考生承诺录取。
学科面试  学科面试小组一般不低于5人,导师原则上应是面试小组成员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。面试内容包括:①口头表达能力;②与本学科相关的基础理论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;③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;④专业英语基础知识、英语口语能力;⑤心理素质;⑥条件许可的学科方向可单独组织进行实践(实验)能力考核。面试结束后,应及时公布面试成绩。
(四)同等学力考生  须加试2门学科基础课程,加试由各院所自行组织。
(五)复试成绩  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成绩的加权和。
七、体 检
       参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联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〔2003〕3号)和四川省招考委、省教育厅《关于转发的通知》(川招考委〔2010〕9号)的精神,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。
八、录 取
       1. 遵循“按需招生、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各院所根据考生复试成绩、导师推荐和招生指标,确定拟录取名单,报研究生院审批并公示。
      2. 复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。
      3. 导师可从复试合格的考生中,择优推荐拟录人选。
      4. 未能录取到报考导师的考生,可调剂到其他导师或相应学科。
      5.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予录取:
      ① 复试不合格者(复试成绩
      ② 加试科目不合格者(加试成绩
      ③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;
      ④ 体检不合格;
      ⑤ 报考资格审查未通过(含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所引致);
      ⑥ 弄虚作假,不诚信者。
      6. 录取确定后及学习过程中不得跨二级学科转学,确因特殊原因可在同一二级学科内转导师。
九、学费及奖助学金
(一)学费:
       经济学、法学和管理学门类学科7200元/生·年,公共管理硕士39000元/届,其他8000元/生·年。
(二)奖助学金
      1. 助学金及国家学业奖学金(元/人·年)
2. 国家奖学金:获奖硕士生20000元/人。
3. 导师奖学金:导师根据学业表现发放导师奖学金。
4. 优秀学位论文奖: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,每篇奖励3000元。
5. 特困研究生助学金:3000元/人·年。
6. 其他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。
十、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说明
        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,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就业研究生。自2017年开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统筹管理,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,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、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,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。
       我校按“培养方案统一、环节要求一致、上课方式灵活、学生管理统一、学费管理统一”的模式开展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工作。非全日制上课方式采取跟班全日制和单独开班两种上课方式,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跟班全日制上课,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单独开班上课。非全日制研究生的重要培养环节,包括科研诚信道德、中期考核、开题报告和校外实践等,其时间安排与标准要求均与全日制研究生一致。
十一、本章程由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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